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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施工难度大或报价低的项目,相应增加报价高的工程量,或者请求设计单位将规范或
定额中已包含在工程项目中的附加工作内容写入结构的设计变更中作为强制性要求等等。因
此,工程变更审计成为合同价执行情况审计中一个关注焦点,要针对工程变更的不同情况
区别处理。当前工程变更的审计大多停留在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上,对工程变更的必要性、
合理性、经济性和优化性等考虑得不够。在合同价执行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不能仅仅把工
程变更文件作为审计依据来看,同时还应作为审计对象加以监督,切实有效地控制合同价。

 

  工程施工的现场签证也是工程造价审计的一个重点。目前工程实践中存在的现场签证内
容不清楚、程序不规范、责权不清等情况,是造成合同价格得不到有效执行和控制的重要原
因。审计人员应要求建设单位建立健全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明确签证权限,实行限额签证。
同时要求签证单上必须有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承包人(项目部)三方的签字和盖章,
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
格和签证时间。在现场签证审计过程中还应要求相关各方及时做好现场签证,减少事后补签
的情况。

 

  四、

“三超”、概算、资产审计技术 

  

1、“三超”情况审计 

  在我国的工程建设过程中,概算实施的

“三超”现象(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较为严

重。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应重点审计工程承包合同中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
合同价格等是否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范围内。对确已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当审
计是否按规定程序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查同意。对未经审批部门批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
提高建设标准的,应当告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2、概算调整审计 

  由于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适当的概
算调整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必须要加强对调整概算的审计,防止建设单位利用

“调概”机会

“搭车”多列项目、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同时,审计中应注意审查调整概算的准确性,
注意调整事项是否与有关规定和市场行情相符。

 

  

3、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的审计 

  采购计划审计要检查建设单位采购计划所列各种设备、材料是否符合已报经批准的设计
文件和基本建设计划;检查所拟定的采购地点是否合理;检查采购程序是否规范;检查采
购的批准权与采购权等不相容职务分离及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等。物资核算审计要
检查货款的支付是否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检查代理采购中代理费用的计算和提取方
法是否合理;检查有无任意提高采购费用和开支标准的问题;检查会计核算资料是否真实
可靠;检查采购成本计算是否准确、合理等。

 

  

4、交付使用资产的审计 

  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所列数量金额是否与账面相符,是否与交付使用资产总表相符,
是否与设计概算相符,其中建安工程和大中型设备应逐一核对,小型设备及工具、器具和家
具等可只抽查一部分,但其总金额应与有关数字相符。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应经过移交单位
和接收单位双方签章,交接双方必须落实到人,交接财产必须双方清点过目,不可看表不
看物。交付使用资产的固定资产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没有竣工验收报告的,不
得列入交付使用资产。审查交付使用资产中有无应列入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的,如有发现应
予调整。审查待摊投资的分摊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工程竣工时,应全部分摊完毕,不留
余额。

 

  结束语

 

  工程造价主要指工程实际价格,换句话说,为促使一项工程的顺利竣工而在土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