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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国际惯例关于证券化资产会计确认的研究

  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的争论归结于与证券化资产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都

真正转移,

IAsB、FASB 对此作了深入的研究,其归纳出的会计确认方法主要有

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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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风险和报酬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和后续涉入法。

  

1

 

、风险和报酬分析法。

  按照风险和报酬分析法,如果发起人仍保留证券化资产的风险与报酬,那

么证券化交易应视同担保融资,不能终止确认证券化资产,通过证券化所募集

的资金应被确认为发起人的负债

(即表内处理);如果发起人转让了相关资产的

风险与报酬。那么应确认为 真实出售 ,终止确认证券化资产,所募集资金作为

一项资产转让收入,并同时确认相关损益

(即表外处理)  

  

2

 

、金融合成分析法。

  按照金融合成分析法,证券化资产真实销售后,发起人新增的且与资产证

券化交易有直接关系的资产和负债,应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换言之,对

已经确认过的证券化资产因发生转移性的交易所面临的再确认或终止确认的处

理取决于发起人的出售意图,也即决定证券化资产交易能否作销售处理要看其

控制权是否已由发起人转移给

SPV,而非看其交易形式。控制权的放弃与发起

人保留了多少与证券化资产相关的风险与报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发起人保留的

风险与报酬可视作转移合约的产物,因而可按新的金融工具加以确认。前文谈到

 

的 真实出售 证券化资产时的会计处理,就是金融合成法的具体运用。

  

3

 

、后续涉入法。

  对于发起人会计确认这一问题,

IASB

提出以 没有后续涉入 作为证券化资

产终止确认的判定标准,称之为 后续涉入法 。后续涉入法要求:不考虑其后续

涉入的程度,只要发起人对证券化资产的全部或部分存在后续涉人,则与后续

收入有关的那部分资产应作为担保融资处理,不予终止确认;不涉及后续涉入

的那部分资产则应终止确认,视为销售。由此看来,一项资产转让可能导致一部

分资产被终止确认,而另一部分资产未被终止确认,与风险和报酬分析法以及

金融合成分析法相比。后续涉人法是一种比较折衷的会计确认方法,容易被实务

 

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