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第三条 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

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置值日牌 ,

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

 

第四条 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

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

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 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

后方可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

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 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

理:

()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

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

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 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

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转呈检查,报告表

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