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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修改在范本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补充和完善,形成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报交通厅审核通过,于

200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三、计量规则的主要内容

 

总说明

 

1.形式:本规则项目号、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采用表格形式,一

一对应,直观明了。

 

2.排列:项目号中项、节、细目按顺序排列,目不连续。若增加项、目、节应报工程造价管理部

门核实备案后方可增加,根据实际情况在节下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细目或子细目,

细目以

a、b

……表示,细目下子细目以 1、2……

 

表示。

3.项目的设置:本规则项目基本沿用范本,并考虑近年来公路建设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结

构、新材料,在广泛收集资料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规则较范本增加了一些项目。第

三章路面工程、第四章桥梁工程较范本作了调整,根据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房建工程内容新增

 

编第八章房建工程。在修订规则时,将根据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增加机电工程章节。

4. 计量范围:本规则的目与范本技术规范的节内容对应,未列出目的项目为技术规范规定

 

的不作计量的节。

5.工程内容:本规则部分项目工程内容较范本作了调整和补充,各项目工程内容与技术规

范的章节内容对应,规则中未列明的其他工作,以技术规范作补充。各建设项目在具体使用

 

过程中,个别项目无技术规范对应时,应补充技术规范内容与工程量清单配套使用。

6.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无论路基、路面、桥梁等工程施工,或任何车辆通过修建的路

 

基、路面、桥梁上,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费均应综合考虑在各相关项目内,不另行计量。

第一章

    

 

总则

1.章说明第 2.2 款竣工文件:在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对承建工程,应按交通部发布的《公

 

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要求,及时编制竣工图表、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