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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制定规范的目的。 

1.0.2  制定规范的依据。 

        遵照交通部要求,本次修订《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J 011—94)[以下简称《路规》(94)]
工作与修订《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 01—97)[以下简称《标准》(97)]同步进行,故本稿是
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以下简称《标准》(2003)]所规定的公路分级、
控制要素、路线和路线交叉基本要求及其主要技术指标而编制的。 

        在 2004 年召开的全国公路勘察设计工作会上确立了公路设计六点新理念,本稿遵照会
议精神进行了补充、完善。其后按部公路司关于设计规范与设计细则分别编制以及交公便字

[2006]162 号“关于《公路路线设计规范》修改意见的函”等的要求,重新进行了调整与修
改,删除了本设计规范中有关“如何做”等方面的内容。 

1.0.3  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公路,旅游、厂矿等专用道路可参照执行。 

1.0.4  路线走廊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应遵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近远结合、综合利用
的原则予以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慎重研究并确定公路路线走向和走廊带。路线设计
应综合考虑各种相关线性工程的关系,尽早做出规划,处理好已建工程和新建工程的关系和
布局。在确定公路等级时应根据公路功能,并遵循照顾发展与适度超前的原则,处理好同其
他工程的关系,以合理确定公路走廊。 

1.0.5  设计方案是路线设计的核心。在进行总体设计过程中,应对采用不同设计速度及其对
自然环境等带来的影响进行论证。当有多种方案时,应作同等深度的技术经济比较。 

1.0.6  路线选定应特别强调对工程地质等自然条件的调查,在此基础上方能进行路线线位及
主要平、纵面技术指标的选定。 

        “沿线小区域气候”是指公路沿线由于区域地形所形成的雾区、风口、暴雨中心等。 

1.0.7  加强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重要的国策,应减少因修建公路而带来的对环
境、自然景观的影响,提高公路环境质量。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应特别注重线形的视觉诱导
和线形的连续性,以及同沿线环境相协调,以增进舒适和安全感。 

1.0.8  路线线形设计的各单项技术指标是按相应公路等级的设计速度规定的最小值。在综合
考虑各种因素后所进行的组合设计必须符合第 9 章线形设计的有关规定。线形设计中应根据
地形、地质、技术难度及其工程量大小等具体情况进行优化。一项设计并不是各项技术指标
都符合规定就是好设计;也不是各项技术指标都符合最低限度要求其工程造价就最省。因之
其关键就在于设计者将各种因素综合地进行考虑,创造性地进行“各种技术指标的组合(即
设计)”。设计质量与水平的高低,就在于是否能结合工程实际在高限与低限之间科学合理地
选择技术指标,以及遇有特殊问题时能否作出特殊处理。 

        公路透视图可以是某点的路线透视图,或某路段的连续路线透视图,或采用三维模型技
术制作的虚拟公路透视图等。对路线线形设计的评价与检验,可采用公路透视图以检查线形
设计同沿线景观的配合与协调。 

        公路透视图是一种最有效、最丰富的表达语言。运用计算机生成的三维模型透视图及其
图像处理技术,不仅可以更为形象地进行工程评价,同时亦可用于向公众展示项目建成后的
情况,征询意见,进行沟通,帮助公众直观地理解意图并作出反应。 

1.0.9  《标准》(2003)在设计上引入了运行速度的概念,要求对线形设计受地形条件或其他
特殊情况限制的地段,采用运行速度进行检验,以改善技术指标或采用必要的交通安全技术、
管理措施。因为运行速度考虑了公路上绝大多数驾驶者的交通心理需求,以车辆的实际运行
速度作为线形设计速度,从而有效地保证了路线所有相关要素,如视距、超高、纵坡、竖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