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复杂保护装置,能分别显示各部分及各段的动作情况。根据装置具体情
况,可设置能反应装置内部异常的信号。
(8)保护装置采用的电流互感器及中间电流互感器的稳态比误差,不应大于
10%对 35kV 及以下的线路和设备,当技术上难以满足要求,且不致使保护装置
误动作时,可允许有较大的误差
2. 6-35kV 变压器的保护
2.1 电力变压器的保护要求
(1)对电力变压器的下列故障及异常运行方式,应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
1)绕组及其引出线的相间短路和在中性点直接接地侧的单相接地短路;
2)绕组的匝间短路;
3)外部相间短路引起的过电流;
4)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力网中外部接地短路引起的过电流及中性点过电压;
5)过负荷; 。
6)油面降低;
7)变压器温度升高或油箱压力升高或冷却系统故障
(2)0.8MVA 及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和 0.4MVA 及以上的车间内油浸式变压
器,均应装设瓦斯保护。当壳内故障产生轻微瓦斯或油面下降时,应瞬时动作于
信号
;当产生大量瓦斯时,应动作于断开变压器各侧断路器。当变压器安装处电
源侧无断路器或短路开关时,可作用于信号。
(3)对变压器引出线、套管及内部的短路故障,应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10MVA 及以上的单独运行变压器和 6.3MVA 及以上的并列运行变压器,
应装设纵联差动保护。
6.3MVA 及以下单独运行的重要变压器,亦可装设纵联差
动保护。
2)10MVA 以下的变压器可装设电流速断保护和过电流保护。2MVA 及以上
的变压器,当电流速断灵敏系数不符合要求时,宜装设纵联差动保护。
3)0.4MVA 及以上,一次电压为 10kV 及以下,线圈为三角一星形连接的变
压器,可采用两相三继电器式的过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