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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渠道工程按渠道级别(干、支渠)或工程建设期、段(以节制闸为界)划分。以一条干(支)渠
或同一建设期、段的工程为单位工程,投资或工程量大的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单位工程。

2.1.3 堤坝工程按设计结构及施工部署划分。以堤坝身、堤坝基础、堤坝岸防护、交叉连接建筑物等分别
为单位工程。

2.1.4 水土保持工程一般以一个独立的小流域或较大的独立建筑物(大型谷坊坝)划分。它由若干沟
道或区片或班号组成。

3.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3.1 枢纽工程

按设计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如基础工程、大坝坝体、防渗工程、金属结构、电气、坝顶、渠首进水闸、

渠首冲砂闸、导流坝等

3.2 渠道工程、堤坝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

按设计结构及施工部署划分:

3.2.1 渠道工程:大车桥、分水闸或支渠口、节制闸、渠段

3.2.2 堤坝工程:基础工程、护岸工程、堤防堤身工程、护坡工程、堤顶工程、防渗工程、生物防护和
道路工程等。

3.2.3 水土保持工程: 

  沟壑或区片或班号治理、成片水平梯田、小型蓄排水工程、成片水保林、成

片人工种草、封禁治理、水源及节水灌溉工程等。大型谷坊坝坝基处理、坝体填筑、坝坡防护、溢流口门、

坝体及坝基防渗工程等。

3.3 注意:

为防止项目划分的随意性,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

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投资不宜相差太大,分部工程之间最大不超过 1.5 倍。

每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 5 个。

4.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4.1 枢纽工程

按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划分。建筑工程以层、块、段为单元工程;安装工程以工种、工序

等为单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