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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118—302.202—1999

综合统计专责人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财部综合统计专责人的责任与权限、工作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综合统计管理岗位工作,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2

责任与权限

2.1

素质要求

2.1.1 

了解国家及电力企业有关统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及制度。

2.1.2

掌握本专业比较系统的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电力生产过程。

2.1.3

熟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了解生产主设备运行状况。

2.1.4

及时、准确编制技术经济指标统计报表,并对生产计划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提

出反馈意见。

2.1.5

具备一定的统计工作经验及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拟定统计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2.1.6

掌握计算机在管理工作中的应用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2.1.7

具有五年以上从事电力生产统计工作的统计师担任。

2.2

责任

2.2.1

在部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汇总、编制、上报生产综合技术指标。

2.2.2

负责组织公司统计人员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2.2.3

负责准确、及时、全面统计各项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2.2.4

负责对生产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2.2.4

负责电费的结算工作。

2.3

权限

.

2.3.1

有权要求各部门提供报表中所需指标的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