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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动态数据,包括所有在运行中要发生变化的数据以及在运行中要输入、输出的数据。
进行描述时应把各数据元素逻辑地分成若干组,列如函数、源数据或对于其应用更为恰当
的逻辑分组。给出每一数据元的名称(包括缩写和代码)、定义(或物理意义)度量单位、
值域、格式和类型等有关信息。

2.1 静态数据

列出所有作为控制或参考用的静态数据元素。

2.2 动态输人数据

列出动态输入数据元素(包括在常规运行中或联机操作中要改变的数据)。

2.3 动态输出数据

列出动态输出数据元素(包括在常规运行中或联机操作中要改变的数据)。

2.4 内部生成数据

 

列出向用户或开发单位中的维护调试人员提供的内部生成数据。

2.5 数据约定

说明对数据要求的制约。逐条列出对进一步扩充或使用方面的考虑而提出的对数据要

 

求的限制(容 量、文卷、记录和数据元的个数的最大值)。对于在设计和开发中确定是临
界性的限制更要明确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