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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规范公司对项目分包的过程管理,协调项目运行,监控其项目执行过程及输出是否符

合公司质量体系各种规范的要求,确保交付的产品和/或服务的质量及后期的延续维护。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总部、分公司及各销售分支机构委托供方进行的项目开发与实施的整个过

程(包括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或其它方面的项目)。

3. 职责

3.1

子合同经理

负责选择供方,与相关的项目组成员共同协调待签子合同工作的技术范围与子

合同的条件与条款,管理子合同执行,安排子合同产品后的服务支持。

3.2

项目经理 PM

定期或事件驱动地参与评审管理子合同的活动,提供/确认对高层资源的需求
和资金需求。

3.3

项目管理部门

负责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分包项目的过程管理和控制,监控供方计划的执行,

并以此协调双方活动,确保其产品能容易的集成或并入公司的项目环境中。检

查、整理及保管供方提交的各种文档资料及最终成果,可委托或授权其它专业

组织或部门对供方的项目管理过程进行监控。

3.4

营销网络管理部门

负责其它方面分包项目的管理控制,检查、整理及保管供方提交的各种文档资

料及最终成果,可委托或授权其它专业组织或部门对项目进行过程监控。

4. 术语及缩略语

4.1

公司:东大阿尔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4.2

供方:本规范涉及供方都是合格供方。

5. 工作程序

5.1

软件开发项目的分包管理

5.1.1

分包开发合同的签订及评审

子合同经理负责选择供方,与相关的项目组成员共同协调待签子合同工作的技

术范围与子合同的条件与条款,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开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