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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使各级领导、

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3、本制度规定从厂部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厂发生职

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4、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

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  厂长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

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

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

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
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

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
防范措施。

5、

根据 三同时 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

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

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企业分管职业卫生的副厂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厂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

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

行。

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

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

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
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

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

时采取措施。

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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