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篇 管 理 办 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
条 为促进我院管理现代化,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
条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全体员工均需参加考核。院长与党委书记由中航一集团考核,不
在本办法考核范围之内。考核对象简单分为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三类。
第3
条 考核目的
1. 建立全员参与、全员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模式。
2. 通过绩效考核促进上下级沟通和各部门间的相互协作。
3. 通过考核规范作业流程,提高航材院的整体管理水平。
4. 通过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态度和能力,帮助员工提升自身工
作水平,从而有效提升院的整体绩效。
5.
“
”
促进员工逐步形成 客户至上 的服务意识。
第4
条 考核原则
1. 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
2. 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3. 多角度考核。
4. 公平、公正、公开。
第5
条 考核用途
考核结果的用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薪酬分配
2. 职务晋升
3. 岗位调动
4. 员工培训
第二章 考核方法
第6
条 工作绩效目标设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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