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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几种主要对象的调绘方法
   1、居民点的调绘
   居民点的调绘应着重表现外围轮廓特征,绘准道路进出口。居民点与道路网应连通,走得出,进得来。
   2、道路的调绘
   道路的调绘要注意如下几点。
   ①等级分明。铁路、公路、农村固化路面和非固化路面的等级区分及表示要正确,以充分反映交通情况
和道路网的密度对比。

   ②位置准确。符号中心线即实地道路中心线、道路交叉口、转弯处均不得移位。
   ③取舍适当。主要表现在对小路的取舍,道路稀少的山丘区要多取,道路密集的平坦区少取。同样1.2
米宽的一条小路,在深山荒岭中要取,在城镇周边则可能舍。取舍中要注意反映调查区道路网分布的特
点和保持相对密度。道路应条条走得通,连接合理,去向分明,形成网络。

   由于图面荷载有限,不可能表示出调查区所有土地利用状况,故在卫片调绘中必须进行一定的综合取
舍。所谓综合,就是在保持主要特征的前提下,对调绘目标进行形状和数量上的概括;所谓取舍,就是

对调绘目标按舍小取大、舍次取主的原则有选择、有舍弃。

《湖北省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技术规定》讲到的 只

对耕地中的非耕地、非耕地中的耕地且实地面积大于 100 平方米,小于最小上图标准的地块作零星地类

进行调绘 ,这即是关于综合取舍的规定。综合取舍的依据有三种,一是根据成图比例尺进行取舍,二是
根据地物密度进行取舍,三是根据用图部门的需要进行取舍。综合取舍时要注意下列三点,一是要反映
出调查区土地利用特征,做到重点突出,主次分明,清晰易读;二是要处理好真实位置与相关位置的关
系,重要地物位置准确,次要地物移位,移位地物要保持与真位地物的相关位置,不失总貌特征;三是
要正确表示主要特征与细小特征。对主要特征要表示,对细小特征要合并或舍去。例如,居民点、道路及
地类界的大拐角要表示,小拐角可舍去或合并,以不失总特征为前提。图斑范围线凸凹部分在 1.0×1.0
平方毫米之内时应综合概括。

   ④注记正确。道路的类别、铺面材料及路宽注记,要与实际情况相符。农村道路固化路面和非固化路面
的区分要明确。

   ⑤交接清楚。道路与道路,道路与居民点,道路与堤,道路与水系等的关系要交接清楚,表达正确。
    3、水系的调绘。
    调绘水系要达到以下要求:
    ①水系类别等级划分要适当,主次要分明,形态要逼真,固定的岸线、河床的转弯处及交叉口位置要
准确。

    ②水系的取舍要恰当,反映出分布规律。水系调绘一般只能取舍,不能综合,取大舍小,取主舍次,
反映出主支流的对比,不能把位置相近的若干小池塘、小沟渠综合成一个大池塘、大沟渠。

   ③要注意水系和其他地物、地类界的关系。例如河流与公路相交,须表示出桥梁等建筑符号。
   ④水涯线按常水位线描线。对河流而言,河流水面及河滩与堤岸的边缘才是水涯线。《技术规定》讲到,

河流宽度指常水位线水面宽度。按图斑调绘的河流常水位线一般以地形图为准,不再调查 ,这一规定

值得推敲。在同一水位条件下,河流水面在河道中的形状是经常改变的,没有必要去套用以前地形图上
的河流水面形状。笔者认为,河流宽度应指常水位线条件下河流与沙滩的总宽度,河流宽度即是河道宽
度。水涯线即河道边缘以有关部门指界或有关图件为准,而河流水面可按卫片影像描绘,这样才便于工
作。

   4、管线、垣栅的调绘。
   ①管道。管道的转折点应准确判出,架空的和地表的管道以实线表示,地下管道以虚线表示。鉴于《技
术规定》没有地下管道的图例,笔者建议,地下管道一般不予调绘,只有当地上架空和地表的管道转入
地下时,为表示管道的连续性,才调绘地下管道。居民点内的管道不表示。管道应加注输送物的名称。

   ②河堤。堤分为主要堤和一般堤两种,基底宽大于10m 或堤高 3m 以上的以符号表示,其余皆为一般
堤。一般堤高于 1m 以上,或低于 1m 但有方位作用的,也可表示。堤顶宽度在图上大于 0.5mm 时,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