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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教育目的

1.教育目的:社会对教育所要造就的社会个体的质量规格的总的设想或规定。(2004)

2.教育目的的构成:人的身心素质(核心部分),人的社会价值。

3.教学目标:认知、情感、动作技能。

4.教育目的确定的依据: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规律、本名族的历史文化传统。

5. 教育目的确定的理论观点:人文主义教育目的观、科学主义教育目的观(我国: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

面发展学说。)

6.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点:培养劳动者和建设者、要求全面发展、具有独特个性、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7.确定教育目的的两大理论:个体本位论(卢梭)和社会本位论(赫尔巴特、涂尔干)

8.培养人的全面发展和独立个性的关系:培养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就是说受教育者个体必须在德、智、体、

美等诸方面都得到发展,即个性的全面发展。培养受教育者的独立个性也就是说要使受教育者的个性自由发
展,增强受教育者的主体意识,形成受教育者的开拓精神、创造才能,提高受教育者的个人价值。独立个性

即全面发展的个性。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互不排斥。全面发展是个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是个人的个性
形成过程,独立个性是全面发展的独立个性。所说的个性化是与社会同向的个性化。我们并不赞成与社会利

益、社会秩序背道而驰的个性。(2007)

6.基本素质的发展和兴趣特长的发展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所以学生既要有比较完善的基本素质,又

要充分发展其所长,形成丰富而独特的个性。

 

 

 

第五章 教师与学生

1.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全民

素质的使命。(2008)

2.教师的德性:善心;责任心;公正。

3.教师的知识结构:通识知识(当代科学和人文的基本知识、工具性学科)+学科知识+教育学知识。

4.教师的能力结构:一般能力(观察能力,理解他人和与他人交往的能力,创造力和想象力),特殊能力

(教学实践及教育研究等方面的能力)。

5.教师的职责和角色:⑴教师是学生自主学习、自我建构知识的引导者。⑵教师是学生成为完整人的促进

者。⑶教师是学习者和研究者。

6.学生的本质属性:学生是多样性的人、学生是完整性的人、学生是能动性的人、学生是创造性的人、学

生是成长中的人、学生是以学习为主要任务的人。(2007)

7.中学生的基本特征:身心状态的剧变、内心世界的发展、自我意识的突出、独立精神的加强。

8.现代新型师生关系:⑴教学上的授受关系。⑵人格上的平等关系。⑶社会道德上的相互促进关系。

9.如何解决师生冲突:⑴建立积极的冲突观。⑵全面评价冲突所产生的影响。⑶采取有效策略解决师生冲

突。(托马斯提出五种处理人际冲突的策略:回避策略、强制策略、可知策略、合作策略和妥协策略。)

10.如何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⑴树立正确的学生观。⑵热爱学生、尊重学生。⑶了解学生、承认学生的个

性差异。⑷提高教师自身素养。

11.教师的社会作用:⑴传递人类社会文化成果的作用。⑵巩固和发展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促进经济发

展的作用。⑶塑造年轻一代心灵的作用。⑷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