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协议客户的开发及开发业绩:
A 、客户经理对所在县市客户市场进行调研,根据客
户用邮情况策划开发方案并实施开发,开发成功(指签订用
邮协议)后,需建立客户档案(含客户各种资料及用邮协
议),新开发的客户由具体实施开发的客户经理负责维护
(维护内容同上),新开发客户用邮收入计为客户经理业绩。
客户经理成功新开发的客户必须建立客户档案,签订用
邮协议,相关资料同时报市场部( -- 处理组或县市营业
部)存档。
B 、开发协议客户提成
为鼓励客户经理积极开发市场,对成功开发协议客户的
客户经理给予一次性提成奖励,奖励金额为新开发协议客户
前 12 个月用邮收入的 10% ,到期(指满 12 个月)后由
客户经理(区域客户经理)提供客户用邮数据,经市场部或
县市营业部( -- 处理组)审核后,由 -- 公司进行兑现。
( 3 )项目开发及提成
除协议客户的开发外,客户经理要按照市场部及各县市营
业部( -- 处理组)要求,积极参与省公司及 -- 公司安排的
营销项目工作,项目营销成功并形成收入的,按以下标准进
行提成:
A 、短期项目 : 形成收入在 5 万元以下的 , 按形成
收入的 5% 进行提成 ; 形成收入在 5-10万元之间的 , 按形
成收入的 5.5% 进行提成 ; 形成收入 10 万元以上的 , 按
形成收入的 6%进行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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