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制度·二·招聘制度
神、工作稳定性、工作环境的适应性、分析判断能力等。
4. 复试:由总经理对初步考核合格者进行复试。
5. 实习:由行政部安排所有复试合格人员按专业分别到各业务部门进行 1~2
周的实习,由负责培训的副部长安排具体工作。实习结束后,实习人员提交实
习报告,副部长征求本部门各位成员的反映后提交一份评估报告,两份报告
交总经理和行政部作为是否录用的参考,并由行政部向其所在院校了解情况。
6. 录用:综合考虑用人部门的考核结果等,经总经理批准后,对合格者发送
录用通知单。
五、录用
1. 发出录用通知。
2. 应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到指定医院体检。如查出有严重疾病,取消录用
资格。
3.
应聘人被录用,如在发出录用通知 15 天内不能正常报到,可取消录用资
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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