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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答疑会的方式解答(原则上只解答招标书及附件本身未表述明确的疑问),同时将解
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解答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8 组建评标小组
6.8.1 评标小组通常由 7~11 人组成,通常的比例是规划、建筑专业的专家 3~4 名,营
销策划专家 2~3 名,结构专家和建筑经济专家各 1~2 名,其中包括本公司的三总师。
专家由招标小组推荐或委托设招办推荐,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设招办核准。
6.8.2 评标小组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在评标前制定评标和决标的办法;
   负责评标,汇总评标结果;
   按照评标决标的办法推荐或决定中标方案。
6.8.3 评标小组人员名单不公开,评标小组成员须对评标活动内容保密,不得外泄。
6.9 开标
6.9.1 开标会议由招标小组的组长主持,各投标人参加,设招办派员全过程监督。
6.9.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小组不予受理: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在供评委评阅的方案图册和模型上出现设计单位图签的,或出现单位名称和设计人

姓名的。

在单独密封的设计说明上无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字的,或注册建筑师受聘单位

与投标人不符的,或无投标人公章的。
6.9.3 招标小组在审查投标人资质和匿名要求后应当众宣布有效投标人名单。
6.10 评标
6.10.1 会议地点由招标小组安排落实,设招办可以派员列席。会议由全体评委推举的组
长主持。
6.10.2 先由投标人分别介绍各自的方案,然后评委在无干扰的环境下讨论评议,按照
技术先进、适用创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等原则,结合在设计进度、取费服务等方面的
承诺综合考虑择优投票,确定排列名次。如果招标人没有授权评标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
那么前三名即作为评标小组向招标人依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6.10.3 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供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委签字。
6.11 定标
6.11.1 评标小组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工作小组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方
案。
6.11.2 招标小组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方案为中标方案。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可以确定排名第

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6.11.3 中标通知书由招标小组发出。
6.12 退标:
   招标小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期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和支付补偿金。
6.13 报告:
    招标人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设招办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评标标准和方法、拟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