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
,收集中国古代遗物等保护中国文物建筑的建议。[3]关野
贞的建议有其合理的因素
,但仍未脱离从中国掠夺的立场。
可见
,20 世纪 20 年代之前,中国采取保护工作主要集中于
古物
,保护力度、相关措施均不足,对文物建筑的保护更无从谈起。
这与当时中国建筑科学的落后也有关系。现代意义上的中国文物
建筑的保护
,是在 19 世纪末、20 世纪之初历史背景下,由少数爱
国学者与有识之士提出并进行的
,开始时间约在 20 世纪 20 年代。
当时中国建筑师走上了祖国的建筑舞台
,中国的建筑教育事业亦
起步
,改变了长期以来外国建筑师垄断中国建筑设计的局面[4];
同时
,中国建筑师也借鉴外国经验,提出了文物建筑的保护思想 。
1928 年,中央政府颁布了《名胜古迹古物保存条例》与《寺庙登记
条例》
,这是近代中国政府颁布的首批保护建筑文化遗产的条例,
根据前一条例
,名胜古迹包括了建筑类、遗迹类、湖山类;根据后一
条例
,喇嘛寺等宗教建筑进行了登记,由此开始了政府对文物建筑
的保护。
1929 年,
“
”
以中国建筑师为主体的 中国营造学社 成立
,朱启
钤任社长
,建筑学家梁思成(留美)、刘敦桢(留日)分任法式部、文
献部主任。中国营造学社是中国近现代史上第一个保护与研究文
物建筑的组织
,学社出版了《中国营造学社汇刊》、《清式营造则
例》等学术期刊和著作
,对古建筑进行了大量的调查、测绘、研究
与修复工作
,这些开创性的工作影响深远[5]。此后,一些留洋归来
的建筑设计师
,如广州的林克明、南京的杨廷宝等人,在研究、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