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建 设监 理公 司
编号:
QME
员工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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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人力资源是我公司向顾客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的最重要资源,各级和各岗位人员的认
证资质、能力和工作经验是公司提供服务能否达到服务目标的重要保证。
为对员工任职资
格实施有效的控制,为公司的招聘提供更加具体的准则,并确保各层
次、各岗位员工的能力和资格满足要求,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是公司《资源管理控制程序》
和《采购控制程序》相配套的支持性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确定了资格评定范围内员工的教育背景、参加培训情况、资历与经验、岗位资
格要求,适用于公司在招聘时对应聘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定。
3 职责
3.1 行政部是招聘和任职资格评定的主责部门;
3.2 公司其他部门、项目部为行政部完成招聘工作提供协助和支持。
4 任职资格评定范围
4.1 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包括市场部经理、技术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和行政部经理;
4.2 职能部门管理人员;
4.3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
4.4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项目副经理;
4.5 专业工程师;
4.6 控制工程师
4.7 HSE 工程师;
4.8 工程秘书;
4.9 监理员;
4.10 行政后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