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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期更好地提升导师的指导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二,要建立双向选择制度。导师和学员的组合要坚持双向选择。首先,由导师将其从
事的学科专业方向、主要教学科研课题、承担的教学任务、兴趣爱好、对学员的要求等基本资
料,发给全体学员;然后,由学员根据个人需求和兴趣爱好选择导师。未能通过双向选择达
成意向的导师和学员,由组织上统一协调和安排。导师可以根据学员的情况和表现选择学员,
学员也可以根据导师的情况退出并另选导师。

 

  第三,要建立机关、

“总师”与“导师”联系制度。机关和“总师”要经常深入导师所在单位

和培训班,了解其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及时解决他们遇到的问题。

 

  第四,要建立导师报告制度。导师应在培训班开业前向机关业务主管部门提交工作计划,
在学期中和结业后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第五,要建立导师工作保障制度。明确导师工作中与职责相配套的权力,设立专项保障
经费。

 

  第六,要建立导师激励制度。院校应定期对导师工作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考核,对业绩
突出的给予奖励,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晋职晋级的依据之一。

 

  

(五)“导师制”的工作评价 

  任职教育

“导师制”工作评价,应着眼于激发导师的工作热情,提高整体培训效益开展

多元主体、多种形式的评价。采用座谈、问卷、填涂测评卡等多种形式,分别进行自我评价、学
员评价、

“总师”评价、“导师”互评、领导评价及专家评价,对各种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给出评

价结论。

 

  四、实行任职教育

“导师制”应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选拔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员担任导师 

  选拔导师是实行任职教育

“导师制”的重点环节,只有按要求选聘的合格导师才能有效

履行导师职责。在导师的选拔中,应特别考察应聘教员的责任心。相比于学历教育,任职教
育更多地依靠任课教员和学员自主进行教学组织和管理,因此,责任心强的教员担任导师
能在学员身上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能更为有效地组织学员学习和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如
果导师责任心不强,往往会使

“导师制”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二)创设适宜的“导师制”运行环境 

  任职教育中引入

“导师制”能否收到应有效果,不但取决于导师制度本身,还有赖于与

之相关的环境和条件。第一,从教学管理方面入手,营造

“导师制”运行的适宜环境。重点解

决课程设置、排课计划和成绩评定等方面的问题。例如,精简课堂教学时间,给学员留下较
多的自我支配时间;科学考评学员成绩,鼓励学员个性化发展。第二,从教学保障方面入手,
创造

“导师制”运行的必要条件。要制定导师业绩考评方法和工作量计算方法,科学认定导师

的工作量,并给与相应的工作量酬金。导师指导的学员论文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科研课题获
奖的,应对指导教师进行奖励。

 

  

(三)培养一支专业素质较高的导师队伍 

  我军院校在学历教育

“导师制”上有着丰富的经验,也培养了一批专业素质高、能力较强

“导师”队伍,而任职教育“导师制”起步较晚,有很多院校还没有实施。因此,当前需要着

力加强任职教育导师队伍建设,特别要吸收年轻教员进入到导师队伍中来。为了在实践中锻
炼导师队伍,建议在任职教育

“导师制”中实行“正副导师制”。正导师主要由担任授课任务的

正副教授担纲;副导师,相对于导师而言,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方面的要求可以适当灵活
一点,主要考虑年轻教员。根据每个培训班次的学员层次及学员和教员数量,具体确定导师
的配置,通常每位正导师指导学员

3 人左右,并配备 1~2 名副导师。副导师由正导师提名

选聘,主要负责组织各种研讨课及科研活动的前期准备和后期督查工作,是正导师与被指
导者的纽带和桥梁。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较快地培养年轻教员的职业道德境界和教研能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