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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我公司按《档案法》的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
立工程造价审核档案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一)档案管理制度
1、 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并严格执行保密的有关
规定。
2、 各部门应重视和支持技术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技术档案
资料由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报告出具后十日内,将需存档的资料进行分
类整理(详见附录)、并移交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装订。任何人不得将
应存档的资料据为已有,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归档。
3、 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将收集的资料应及时在五日内整理、页码编
号、立卷和归档。
4、 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对保存的技术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
题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5、 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公司管理档案的历史和现状情况,
积极为技术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
6、 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技术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
手续,借阅档案,说明借阅的目的和归档时间,由借阅人在“借阅档案
登记簿”上登记,并及时将借出的案卷催交收回。
7、 借阅的技术档案资料,未经办公室主任的同意不得擅自带出单
位,不得涂改、拆卷、转借,用后及时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