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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孔桩基础的检测与验收 
、前言 
 
 
重庆市在地貌形态上属低山丘陵区,冲沟、河流发育,因而建筑物基础多位于斜坡上或冲沟内。
位于斜坡上的建筑物其地基为半挖半填形式,在回填土部分采用挖孔桩基础。位于冲沟内的建筑物
一般均采用挖孔桩基础。 
 
 
在挖孔桩基础的监理过程中,不论施工人员,还是监理人员,经常提出相同的问题:挖孔桩桩
底达到设计标高后,取多少个岩样进行力学性能试验?桩身砼试块取多少组?桩身砼质量抽查(动
测)多少组?是否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等等。本文对挖孔桩基础施工及验收中的几个问题从
勘察、设计、施工质量验收几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分析,重点讨论了规范中的技术要求。文中所引
用的规范条文(楷体字)为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原条文(或条文说明),
监理人员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直接引用。 
 
二、挖孔桩基底岩样取样数量的确定 
 
 
挖孔桩桩底达到设计标高后究竟取多少组岩样进行力学性能试验,现行的桩基规范、质量验收
规范中没有明确的、定量的规定。但设计规范中的规定较明确,且为强制性条文。勘察规范对每一
土(岩)层取样的数量也有具体要求。各规范的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经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垫层施工(7.1.6 条)。 
 
 
所有建筑物均应进行施工验槽(A.1.1 条)。 
 
 
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挖至设计标高时,孔底不应积水,终孔后应清理好护壁上的淤泥和孔底残碴、积水,然后进行
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封底和浇筑桩身砼( 6.5.9 条)。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每层土的试验数量不得少于六组(4.2.4 条) 
 
 
人工挖孔桩终孔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检验,应视岩性检验桩底下 3d 或 5m 深度范围内有无空
洞、破碎带、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强制性条文)。条文说明:人工挖孔桩应逐孔进行终孔验
收,终孔验收的重点是持力层的岩土特征。对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终孔时应用超前钻逐孔对
桩底下 3d 或 5m 深度范围内持力层进行检验,查明是否存在溶洞、破碎带和软弱夹层等,并提供岩
芯抗压强度试验报告(lO.1.6 条)。 
 
 
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