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卷烟厂企业标准
关于调整机关科室作息时间等事宜的通知
QZ/RL0013—2003
A/0—2003/07/21
由于易地技改三期工程已基本结束,新厂办公大楼将于七
月份正式启用,现就机关科室的作息时间、交通费和工作餐等问
题通知如下:
一、作息时间
1.机关科室到新厂上班后,执行新的作息时间,上班时间:
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每天打卡 4 次。
2.车间后勤人员上班时间,原则上可以与机关科室人员同
步,个别与生产联系较紧密的岗位人员,作息时间可由车间自
行调整,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实行倒班制的机关后勤人员,如检验员、经警、监(消)
控员和仓管员等,作息时间必须与生产车间同步,非倒班制的
机关后勤人员,作息时间可以与机关科室人员同步。
4.新的作息时间自 2003 年 7 月 21 日起执行。
二、交通费
1.从 8 月份开始停发汽油票,改发交通费。当天到新厂上班
人员,按刷卡考勤发放交通费补贴 10 元/人.天,但每月最高交
通费补贴不得超过 2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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