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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控制程序

1、 目的:确保及时、准确向分供商付款。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
2.1 工程款的审批、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
2.2 材料、设备款的审批、支付。
2.3 设计费的审批、支付。
3、 职责:
3.1 项目主办人根据进度、质量状况及合同提出付款书面申请。
3.2 项目主管经理负责复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
3.3 预算部经理复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
3.4 项目分管副总负责审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
3.5 财务主管经理负责审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
4、 程序:
4.1 付款申请。
4.1.1 项目主办人依据合同、进度及质量状况确定是否申请付款。
4.1.2 项目主办人按以下内容填写《付款通知单》和《付款申请单(试行)》并交
项目主管经理复核。
4.1.2.1 付款缘由。
4.1.2.2 质量及进度状况。
4.1.2.3 已付款、扣款及本次付款金额。
4.1.2.4 随《付款申请单(试行)》提交预算所需资料。
4.2 项目主管经理复核:
    主管经理对照合同、进度、质量状况复核是否付款、付款金额,并在《付款申
请单(试行)》上签署意见后交预算部经理复核。
4.3 预算部经理复核:
4.3.1 预算部经理复核付款资料的齐全与准确性。
4.3.2 预算部经理复核已付款、扣款和本次付款金额。
4.3.3 预算部经理在《付款申请单(试行)》签署意见并交分管副总审核。
4.4 分管副总审核:
    分管副总负责审核 4.1、4.2、4.3 所述内容并在《付款申请单(试行)》上签
署意见后交预算部综合岗(暂定名)。
4.5 财务部审核。
4.5.1 总经理将项目合同内付款审批权赋予财务主管经理。
4.5.2 财务部经办人及财务部主管经理接《付款通知单》、

《付款申请单》及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