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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 如何判断劳动争议案件的胜算把握

 
    对于 HR 来说,发生劳动争议是最头疼的了;被员工告上法庭,不免让人倒吸一口凉
气!平日里听你指挥的员工,现在把你告到法庭,平起平坐在公堂之上,你不但不能再
对他发号施令,而且相关的企业管理制度等都将受到法律的质疑。也有的员工来时信誓旦
旦,让他签合同、协议时,他眼也不眨一下全盘接受,是够爽气的;可走时也爽气,管你

说他违约还是缺德,给你来个 黄鹤一去不复返 ,如果主动追究他们的责任,这官司能
赢吗?

    “

嗨,这官司到底能不能赢呀? 莫愁莫愁,我这就教你个 火眼金睛 招,只要看透了

其中玄机,发生再多的劳动争议,你也能透过层层迷雾,看穿敌人致命要害,正确判断
胜算的可能性。

    先看申诉标的

    有的员工申诉时写了密密麻麻一大堆的申诉标的,可是实质的东西就那么一两点。你
先别慌,看看申诉标的包括哪几类。根据目前发生的大多数争议来看,无非是这么几种:
1、工资报酬类(包括克扣、拖欠工资、加班工资、下岗生活费、内退工资、降低工资标准等)

    2、履行合同类(因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发生的争议)

    3、解除合同类(包括除名、辞退、违纪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因解除
合同要求补偿金等、终止事实劳动关系、解除聘用协议等)

    4、劳动保护类(包括工伤待遇等)

    5、福利待遇类(包括国家或企业规定应享受的福利或待遇)

    6、社会保险类(包括不缴、少缴、不按实际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7、其他类型以上分类并不是唯一的标准,各类型之间也不是完全孤立的,对于一起劳
动争议而言,它所包含的标的中有时既有属于这类的又有属于其他类型的。

    不同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可能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原则,并不一定完全适用民事诉讼

中 谁主张谁举证 的举证责任原则。有些案件,既使是员工作为申诉人提出申诉,也仍由

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
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

位负举证责任。

    这六类争议中,前四种都属于解除合同争议,第五种属于劳动报酬争议,第六种可能
涉及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期计算等,这些争议均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如果你不
能举证,就可能面临在该标的上败诉的风险。而第六种计算工作年限争议也可能涉及职工
的退休年龄问题,这种情况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一般都由员工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