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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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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高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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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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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董事

董事

董事、

、监事

监事

监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调动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
本制度。 

一、适用的对象:   
1、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内部董事、监事(注:

是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 总经理、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2、非公司任职、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董事、监事。   
3、公司独立董事。   
二、遵循的原则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
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员工薪酬适当分离的原则,与公司效
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公平为
原则,以经营规模、业绩目标、工作能力等为依据,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又
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第二章  管理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管

理机构。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见《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构成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参照当地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企业的情况,并结合公

司经营绩效确定。 

一、董事的薪酬标准 
1、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并领取薪酬的董事,实行年薪制,年薪按照职

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年薪,年薪幅度为人民币 8 万元至人民币 30 万元(税前)之
间。 

2、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每年度给

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 40000 元(税前),分季度支付.。 

3、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每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 40000 元(税前),
分季度支付。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行使其他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