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鸿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总经理及经营层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议事、决策程序及
职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义务及任免程序
第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行使下列职
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根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委托,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
业务等文件;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对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励;
(八)任免除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外的其他管理负责人;
(九)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年度计划,决定对公司员工的聘用、升级、
加薪、奖惩和辞退;并有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按照用工计划决定公司的定员
和人员结构,杜绝冗员和人浮于事的现象,以提高工作效率;
(十)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一)拟订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十二)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十三)拟订公司税后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四)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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