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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福利物资、消耗品、办公桌椅计划编制及发放,防暑降温、厂区及办公楼环境
卫生、垃圾运送、单身职工住宿、职工交通补贴发放、营业执照办理、各种产权证及办公桌椅等管理
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东风(十堰)车身部件有限公司总务管理。

2 物资计划编制及发放管理

2.1 根据公司年度职工生活福利的方针目标,编制年、季、大型节日的职工生活物资采购计划,并
予以实施;同时编制公司年度消耗品的采购计划,经资金平衡后,交采购部予以实施。
2.2 生活物资的发放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范围执行。
2.3 消耗品的发放须严格按照财务部所下达的资金控制指标进行发放。
2.4 物资发放应优质服务,方便职工,服务生产。

3 防暑降温管理

3.1 根据年度职工生活福利计划制定防暑降温计划,并组织实施。
3.2 从防暑降温之日起,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将散装汽水送到各生产分厂。
3.3 公司各单位使用的保温桶,丢失损坏按原价赔偿。

4 厂区及办公楼卫生清扫及固体废弃物运送管理

4.1 按生产装备部所划定的区域,厂区每日清扫二次,办公楼全天不定时清扫。
4.2 每周一、三、五清运工业固体废弃物。

5 单身职工住宿管理

5.1 对符合单身住宿条件的公司职工与车身厂后勤部联系,办理有关住宿手续。
5.2 协助车身厂后勤部单身管理办做好公司单身管理。

6 职工交通补贴发放管理

6.1 将符合享受交通补贴职工的批准申请汇总发放表经领导签字后,报财务部,按财务部规定时
间领发。
6.2 每月对需享受补贴人员进行一次核对。

7 营业执照的办理、各种产权证的管理

7.1 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及实业公司工商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公司的营业执照,并做好其年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