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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录用应届毕业生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招聘录用应届毕业生并保证这一工作及时、顺利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从学校推荐到正式录用的全过程。 

第三条  制度定期录用计划 

定期录用原则上每年 7 月进行一次,人事部必须在 6 月前制度计划。 

第四条  计划内容 

录用计划主要是确定录用人数及学历、专业和年龄分布,以及各部门人员分配。人事部必须详

细分析各部门的经营现状、发展前景、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把增员与效益结合起来。 

第五条  人员配置分析 

确定增员计划的工期是人员配状况,应制作人员配置表加以汇总分析。 

第六条  增员要求 

人事部应在每年 6 月前要求各部门根据经营情况变化、休假、离退休、其他调整等情况,提出

增员申请。 

第七条  增员会议 

人事部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增员申请,召集有关领导召开增员决策会,介绍有关情况,确定本年

度增员计划。 

增员的最终决策权在于公司总经理。 

增员决策会议的组织与运行另行规定。 

第八条  录用原则的确定 

依据前条和录用计划,确定录用原则,并分发至各部门主管。 

录用原则的内容包括: 

(1)录用原则; 

(2)录用标准; 

(3)招聘原则; 

(4)考试方式与原则; 

(5)初次任职报酬等。 

第九条  招聘 

招聘应届毕业生时,人事部应携带有关资料,直接去相关学校和学生处、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

校长室联系,说明招聘意向,请他们协助招聘工作。也可到各学校召开人才招聘会。 

这里所说的有关资料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