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用电管理
规定
学生在校期间,大部分时间在宿舍内渡过,保障宿舍内的
安全是学校与每一个同学的责任,为预防宿舍内火灾隐患,杜绝
宿舍内同学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注:600 瓦以上)
烧水等现象发生,特制定以下规定:望同学遵守。
1、
学生宿舍内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等电器 烧
水。一经发现,则没收电器,并给予当事人罚款 10 元,扣综合
素质分 4 分。如果宿舍内无人诚认,无法落实谁是当事人的,
则扣除宿舍内每位成员综合素质分 4 分,罚款宿舍成员共计
20 元,该宿舍当月不准参与文明宿舍的评比,并且作为取消
先进班级评比的重要依据,若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
分。
2、
学生宿舍内禁止从洗漱间、阳台等公共地方接电使用,一经发
现,则给予当事人罚款 5 元,扣综合素质分 2 分,若无法落实
当事人,则给予宿舍成员每人扣综合素质分 2 分,成员罚款共
计 10 元,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学
生 处
2010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