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日常管理规定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劳动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的内容和办法。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全体员工的劳动考勤和劳动管理。
2 职责
2.1 综合管理部负责全公司劳动考勤管理。各部门员工按班组设立兼职考勤员,负责本单位考勤及有关
劳资工作。
2.2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全公司劳动纪律情况进行抽查、指导、监督、考核,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奖罚。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考勤管理
3.1.1 全公司每个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都必须进行劳动考勤登记,作为核算工资、奖罚、晋级、评先等原始
依据。
3.1.2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员工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
离岗睡岗、不准干私活、不准打架斗殴和妨碍他人工作。
者,视为早退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3.1.3 严禁雇请他人替班,其替班时间按旷工处理。
3.2 劳动纪律管理
3.2.2 严格遵守劳动和请假制度。凡有事、有病必须按规定手续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否则,
按旷工处理。
3.2.3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3.2.4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违反劳动纪律:
a 迟到、早退、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b 出勤不出力、消极怠工、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有条件解决而自己不主动解决,工作中不服从安排,
不听从指挥者。
c 旷工(包括未履行请假、休假手续及未经批准擅离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