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考勤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规范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部全体员工。
3. 职责权限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各项考勤业务的管理。各子分公司需根据本办法及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出相应的考勤制度,规范考勤管理。
4. 工作时间
4.1.
职能部门员工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00~14:00;下午:
15:00~19:00。
4.2. 高层管理人员:不固定工作时间
5.
休假日
5.1. 国家规定纪念日或节日。
法定节假日
休 假 天 数
1
.元旦
1 天(1 月 1
日)
2
.春节
3 天(除夕,农历正月初一、初二)
3
.清明
1 天(4 月 5 日)
4
.五一国际劳动节
1 天(5 月 1 日)
5
.端午节
1 天(农历五月初五)
6
.中秋节
1 天(农历八月十五)
7
.国庆节
3 天(10 月 1 日、2 日、3 日)
5.2. 年假
5.2.1. 公司根据业务情况确定全员统一的年假天数,随春节假期连休,除此之外无年假。
6. 考勤
6.1. 公司所属员工上下班均以考勤为工资核算及月份差勤考核的依据。
6.2. 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级以上的高层管理人员不进行考勤。
6.3. 各部门自行对部门人员进行考勤管理,月末汇总部门考勤记录报综合管理部。
7. 迟到、早退
7.1. 迟到早退的定义:
7.1.1. 已到上班时间而未到职者,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因个人原因,未经上级领
导同意先行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7.1.2. 迟到、早退一次扣 10 元,累计迟到 3 次以上,按事假一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