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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傲杰光电科技有限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人事管理,促进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遵

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各章节内容除特别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全体职

员。

  

第三条 办公室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包括人事计划、人员聘用、劳动合同

签订、履行与变更、解除等各项手续,以及工资管理、职工培训、考核奖惩、劳保

福利等项工作。

  

第二章 编制及定编

  

第一条 公司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年度用工计划及方

案由办公室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条 公司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年度用工计划及方

案由各单位和办公室共同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3章

用工程序

  

第一条 职工聘用。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和用工计划,公司发布招聘信

息,按照公司招聘程序,将符合公司用人标准的人员聘入公司。

  

第二条 体检。新职工入职前要进行身体检查,检查结果要符合公司的要

求。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公司与职工依据《劳动法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条 企业工龄。职工试用期满考核转正后,其本企业工龄从试用期计

算。

  

第五条 人事档案。职工的应聘信息、个人人事信息、个人联系信息均是职

工个人资料,公司人事部门将上述信息及职工在职表现等情况存入职工人事

档案。职工变更个人信息,均应及时通知公司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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