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强钢铁公司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公司员工入职、离职管理。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入职、离职员工。
3. 职责
公司总经办负责公司员工的入职、离职管理及其相关工作。
4. 内容
4.1 人员招聘
4.1.1 公司招聘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和报审报批制度,总经办为该项
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
4.1.2 各单位需要增补人员时,须填写《管理用工需求表》、
《生产用
工需求表》,经单位负责人签批,人力资源处核查,总经办主任批
准、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公开招聘,
用人单位协助招聘,重要岗位需总经理面试。
4.1.3 招聘对象为男性 18—40 周岁,初中以上学历;女性 18—
35 周岁,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