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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强钢铁公司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公司员工入职、离职管理。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入职、离职员工。

3. 职责

公司总经办负责公司员工的入职、离职管理及其相关工作。

4. 内容

4.1 人员招聘

4.1.1 公司招聘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和报审报批制度,总经办为该项

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

4.1.2 各单位需要增补人员时,须填写《管理用工需求表》、

《生产用

工需求表》,经单位负责人签批,人力资源处核查,总经办主任批

准、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公开招聘,

用人单位协助招聘,重要岗位需总经理面试。

4.1.3 招聘对象为男性 18—40 周岁,初中以上学历;女性 18—

35 周岁,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