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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版本号:V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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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著时间: 2012-2-26

最后修改时间:

中方员工休假管理制度(草稿)

目的:为了规范常驻海外中国员工年休假,体现公司对常驻海外

中国员工的人文关怀,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职工带薪

 

年休假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GECOMSA 公司中方正式员工 

一、

 

休假的范围和标准 

1  

、 凡 GECOMSA 公司中方正式员工且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者,可以享受带薪年休

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公司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

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总监级别以上的员工,休假由总经理审批。 

2  

、 年休假标准:

中方员工在赤几累计工作已满 1 年(原则上满 11 个月,可休假 1 个月 30

天)。

3、年休假时间计算:

从入中国国境时间到出中国国境时间 30 天的假期,逾期不归视作旷工。

4、员工海外工作时间的计算:

从中国出境日算(以护照出境日期为准)。在员工工作期间,累积计算。

如员工 2 月 1 日入职,至次年 1 月 1 日满 11 个月,即可休 1 个月假期;因

工作需要,该员工 3 月 1 日才享受 1 个月的假期,4 月 1 日返回,休假延期 2 个

月,则该员工再连续工作 8 个月,即 12 月 1 日即可再次休假。

二、年休假待遇

1  

、符合年休假条件者,公司为其承担一次回国年休假所需国际往返机票(经济

舱)及到员工常驻地的差旅费(住宿费最多只报销 2 日的费用,每天住宿标准

不超过 200C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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