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考勤管理制度

1

 

、 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出勤管理、统筹员工的作息安排,使员工勤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
定本制度。
2

 

、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

 

、 权责

3.1 人事部负责考勤制度的制定与对各部门考勤的监督、检查,对考勤记录的保存、核算与
咨询。
3.2 各部门负责人对其所属员工考勤的审核和审批。
4

 

、 作业重点

4.1 员工工作时间
4.1.1  公司实行每周工作 40 小时的工作制,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工作 7.5 小时,星期六工
作 2.5 小时。
4.1.2  周一到周五为正常的工作时间,正常的上班时间为:
(10 月 01

— 

04 月 30 日)上午上班:8:00-12:00, 下午上班 14:00-17:30;

(05 月 01

— 

09 月 30 日)上午上班:8:00-12:00, 下午上班 14:30-18:00。

星期六上班:9:00-11:30

4.2 考勤纪律
4.2.1  员工上下班采用本人按指纹方式进行考勤机考勤。考勤以小时为单位,考勤记录作
为核发员工薪资、全勤奖金及工作考核与奖惩兑现的重要资料。考勤记录作为计算员工工
资的凭证,如因个人原因无考勤记录,做未出勤处理。
4.2.2  所有员工上下班须按指纹考勤。一天至少有三次指纹考勤记录,中午下班需有指纹
考勤记录。
4.2.3  如因特殊原因忘记指纹考勤或指纹考勤时异常,员工须在次日填写《出勤异常单》,
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主管初核,人事部审核,总经办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
缺勤处理。如一个月内忘记指纹考勤超过 2 次者,从第三次起,扣发工资 10 元/次。
4.2.4  上下班排队进行指纹考勤,不可插队进行指纹考勤。
4.2.5  因考勤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进行指纹考勤,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4.3  外出管理规定
4.3.1 公司所有员工原则上应先到公司进行指纹考勤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
殊情况需经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签字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4.3.2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并填写外出
登记表,由部门主管审批,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4.3.3  次日上午需外出办事(1 天以内),不能到公司报到的,应在外出的前一日填写《出
勤异常单》按程序审批,并填写外出登记表。
4.3.4  当日外出办理公务下班时来不及回公司进行指纹考勤的,应于次日填写《出勤异常
单》按程序审批。
4.4  迟到早退
4.4.1

 

上班时间到后未到岗者视为迟到,下班前擅自离岗视为早退。

4.4.2 迟到、早退或因私事(未经主管批准)30 分钟以内者,扣除半小时工资;超过半小
时,按照迟到时间扣工资,并扣发当月全勤奖,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
 4.4.2 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含)以上五次(含)以下,扣发当月全勤奖,月累计超过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