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日常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及适用范围
1、目的:为规范员工考勤管理,统一企业形象,提高员工士气,增强公司管理效能,特制定本
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合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条:日常考勤管理规定
一、作息时间及打卡相关规定
1、作息时间:
上午:09:00----12:15
下午:14:00----17:45
2、打卡相关规定:
(1)上下班必须打卡,早上打卡时间超过 9:10 视为迟到,晚上无故早于 5:45 打卡视
为早退。
(2)公司员工一个月内超过 3 次迟到或早退后,再犯者根据超出时间予以相应处罚:一小
时内罚款 10 元,一至二小时(含一小时)罚款 20 元,超过两个小时(含两小时),按旷工处
理。
(3)不允许漏打卡,若因工作原因造成未打卡的,需在次日请部门负责人及主管总监签卡 ;
若无故漏打卡的,按旷工处理。
二、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周六根据情况安排上班
三、 弹性工作制
1、平日(周一至周五)员工因实际工作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公司采用弹性工作制,即员
工当日晚于正常下班时间者可以于次日上午迟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
2、对于申请弹性工作的员工必须补签《考勤单》,程序如下:
(1)当天下班前时填写好《考勤单》,考勤单中需注明次日到岗时间,放回行政部指定地点;
(2)次日按约定的到岗时间上班时由本人交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总监签字后,交行政部备
案;
(3)原则上以考勤系统记录、《考勤单》上约定的到岗时间及主管总监的签字为行政部的考
勤依据,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到岗或事先未填写《考勤单》或没有主管总监的签字者均按迟到或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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