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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甲类、乙类参保计划

员工新参保登记

业务名称

员工新参保登记

业务内容

 

适用范围

1

 

、首次在园区用人单位就业参保人员; 2、在园区办理过一次性提取或区外转出后回园区重新参保的人

员;3、用人单位录用原灵活就业人员。

政策依据

 

业务流程

1、单位应于申报缴费 3 个工作日前(年申报缴费单位应于每月 1-10 号)至园区各劳动合同管理窗口

(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及乡镇人力资源所)报送新入职员工
合同,同时联动完成员工参保登记

 

2、联动存在异常情况的,单位需至中心或中心办事处办理手工参保登记手续

 

3、确认本单位员工相应手续已成功办理后,即可办理缴费手续

办理时限

1、月申报单位缴费 3 个工作日前,年申报缴费单位应于每月 1-10 号

办结时限

当日办结

所需材料

《B1: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表》

一式一份(新参保登记人员); 

《B3: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增加表》

一式二份(新参保登记人员); 

《E1: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区内转移申请表》

一式二份(园区区内转移人员);

 
    园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一份.

注意事项

1、2011 年 7 月 1

 

日起,员工新参保登记一律参加乙类计划。2、7 月 1 日起,员工参保通过联动窗口新

 

增的报送信息有:户籍地址、原社保参保地、原社保缴费终止时间、联系电话。3、用人单位在报送人员合

同信息时,需对乙类员工是否缴交住房公积金、甲类员工和乙类员工住房部分缴费比例做出准确标识。 

注:住房部分缴费比例为 16%—24%,选择档次分为 16%、18%、20%、22%、24%,由单位与员工协

商确定,单位与员工各承担一半。若需变更比例档次的,应按合同内容变更手续先至劳动合同管理窗口

 

进行变更。4

、单位在劳动合同报送后次日自行在中心网站上查询 联动 结果。单位录用下列人员后联动

 

结果显示异常,需携相关材料,至中心办理员工参保登记: ①户籍地不在园区的女满 40 周岁、男满 50

 

周岁的员工; ②原教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原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参保人员;原居民医保参保人

 

员;原园区改革改制人员; 7 月 1 日新系统上线后,将逐步实现上述人员参保联动,届时单位无需再至

中心柜台办理。

办事地点

劳动合同报送窗口,手工新增的至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下是所需材料

                        

档案编号: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基本信

息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代码:

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