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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读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由于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

动法》的适用范围:

一是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适用本法。也就是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

劳动者。

二是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

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明确事业单

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但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是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

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也就是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中实

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他劳

动者均应当建立劳动关系,执行本法。

二、劳动关系的建立与订立劳动合同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