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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劳动法规问题解答

1、对于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来说,《劳动合同法》更侧重保护谁的权益呢?

解答:《劳动合同法》是应该向劳动者倾斜,还是应该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并

重平等保护,一直是充斥于立法整个过程的问题。最终,《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

在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的地位表述顺序上稍有改变。

《劳动法》第 1

条为: 为了保护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

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劳动合同法》第 1

条规定: 为了完善

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

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动者和用人

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并重规范基础上,又特别提出了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可

以说,相对于《劳动法》来说,《劳动合同法》作了 有限度的让步 。

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 2 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

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 4 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

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包括 3 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

业;(2)个体经济组织;(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

体。可见,在用人单位的适用范围上,《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 民办非企业单

位 ,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因此,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不管是以营

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

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定劳动合同。而只要签定劳动合同,都要依照《劳

动合同法》执行。

3

、什么是 民办非企业单位 ?   

解答:所谓 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规定,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

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民办非企业单位和

社会团体、基金会一样,其实质均为民间组织的一种形式。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

作为民间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聘用的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依照《劳动合同

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