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专注
服务专业
招标代理机构概述
招标是应用技术经济的评价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有组织地开展择优成交的一种高
级的、规范化的交易方式。从法律上讲,招标投标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就某项权益进行协
商以达到预期后果的一种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双方经过要约和承诺两阶段订立合同的一种竞
——
争性程序。招标投标的一系列过程符合要约
承诺的合同签定过程。
招标制度作为在长期的经济活动中形成的一种成熟的交易方式,在经济学上具有特殊的意
义。招标制度由于其一次性报价的特点,形成投标方之间的博弈,从而有利于消减买卖双方
的信息不对称,有利于买方以较低的价格采购商品。招标制度的这一作用在有中介机构参于
的情况下表现的更为明显。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受招标人委托,代为从事招标组织活动的中介机构.我国是从 80 年代初
开始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最初主要是利用世界贷款进行的项目招标.由于一些项目单位对招
标投标知之甚少,缺乏专门人才和技能,一批专门从事招标业务的机构产生了.1984 年成立的中
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招标公司(后改为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是我国第一家招标代理机构。
随着招标投标事业的不断发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招标等行业都成立了
专职的招标机构,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全国共有专门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
构数百家.这些招标代理机构拥有专门的人才和丰富的经验,对于那些实效接触招标,招标项目不多
或自身力量的项目单位来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为充分发挥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中的作用,促进其
健康快速发展,《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
理招标事宜."须要强调的是,"自行选择"是指招标人在代理机构的选择问题上有绝对的自主权,不受
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影响,干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人有
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