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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优化集团的价值评价体系,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提升企业核心竞

争力,实现员工价值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董事长、总裁由国资委进行考核评价,不在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之内。其他集团负责人

业务单元和职能部门经理人以及集团职能部门员工均适用。

    第三条 本办法发挥以下作用:

    1、用使命和愿景统领全体员工的行为,强调集团的战略发展目标和各单位、各岗位之间的内在联

系。

    2、以评价业绩为核心,注重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相结合,注重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注

重内部经营状况和外部市场状况相结合,实行全面评价。

    3、强调绩效沟通,重视绩效实现过程,建立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计划。

    4、规范各级管理人员对绩效评价的管理责任和全体员工在绩效评价中的参与责任,依靠制度规

范,建立绩效文化。

    第四条 绩效评价坚持以下原则:

    1、导向原则。评价为战略管理服务,战略实现过程中的关键点为评价的重点。

    2、激励原则。根据评价结果采取针对性的激励措施,引导全体员工持续改善绩效水平。

    3、三公原则。过程公开,标准公平,评价公正。

    4、差别化原则。不同单位、不同岗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评价结果要根据实际业绩和表现拉开

差距,杜绝平均主义。

     第五条 重要概念说明:

    1、绩效评价分为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两个层次。组织绩效包括业务单元、职能部门两部分;个人

绩效包括经理人和员工两部分。经理人指业务单元、职能部门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员工指集团职

能部门员工。

     2、组织绩效:组织绩效是对各业务单元和职能部门目标完成情况所进行的评价,用于衡量团队

的贡献与合作。组织绩效将突出全面负责的要求,是部门主要负责人绩效的重要组成部分。

    3、个人绩效:个人绩效以评价所担任岗位的目标完成情况为主,同时辅以能力、态度等方面的考

察,实行全面评价,用以衡量个人的资质、对岗位的胜任程度、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贡献。

    4、定量评价:定量评价是衡量工作业绩表现的量化成果,是对工作完成效果的最直接衡量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