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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教育培训协议书

为了提高员工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公司鼓励并支持员工参加职业培训。为确保员工

圆满完成培训学业,并按时返回公司工作,公司与受训员工订立如下协议:

 

一、公司同意该员工赴                  

 

学习               

 

,学习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实计为期   。

二、受训员工应按公司指定或公司约定的学校及专业就学。如需要变更,应事先及时通知

公司,并得到公司的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三、受训员工学习时间,计入工作时间之内,按连续工龄累计。

 

四、受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的 %

 

支付;奖金按通常支付额的 %支付。在晋级或工

资办法修订时,受训员工作为在册人员处理。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作

为在册人员处理。受训员工受训期内不享受年度休假。

五、受训期间医药费用按在职人员对待。但由于本人过失或不正当行为而致病(伤)者除

外。当受训人员患有不能继续学业的疾病时,应接受公司指令,终止学习,返回公司,并

依有关规定处理。

 

   

六、受训员工在学习期间,必须每隔 天(即每年 月 日前)向公司人事部书面报告学习情

况,并附学校有关成绩等记录。

七、受训员工应自学遵守培训校方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受到校方处分的,公

司将追加惩处,视同在本公司内的严重过失。

 

 

八、受训员工的学费由本人承担 元,由公司承担 元。

九、受训员工辞职,其司龄在一年以内则需由公司交纳公司负担部分的全部培训费用;二

年以内向公司交纳公司负担培训费用的 50%,三年以内交纳 25%;三年后则可免交培训

费用;因违纪被公司辞退的员工亦照此办理。

十、在培训期间,受训员工接受公司交付的调查或出差,差旅费按员工差旅费规则支付。

十一、培训结束,受训员工应及时返回并向公司报到

 

十二、为确保上述协议规定的执行,受训员工应在就学前向公司交付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作为保证金。受训员工如有逾期不归,受训期从事超越学习范围的业余活

动或擅自更改培训方向与内容等行为,若涉及法律责任,由该员工自负,与本公司无关 ,

其保证金归公司所有。受训员工圆满完成学业,无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按时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