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规范集团及下属各单位招聘标准、职责、流程及相关控制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三一集团各事业部、子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相关工作。
3 关键控制指标( CTQ )
3.1 总体指标:招聘周期、人员招聘质量、招聘完成率;
3.2 人力资源总部职责
3.2.1 制定集团招聘政策、流程、制度;
3.2.2 整合、协调集团招聘资源;
3.2.3 监督各单位招聘政策、流程、制度执行情况并进行评估,具体参照《招聘监控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二);
3.2.4 负责集团职能部门及重工本部人员招聘;
3.3 各事业部、子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
3.3.1 负责所辖事业部(公司)人员招聘;
3.3.2 负责本部门本地化招聘政策的修订;
3.3.3 集团总部招聘项目支持;
3.4 各用人部门职责
3.4.1 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人员需求申报;
3.4.2 负责应聘者专业面试;
3.4.3 协助各人力资源部开辟招聘渠道。
4 程序要求与关键控制点
4.1招聘双责任制:
4.1.1 主招聘人责任制:各主招聘人须确保应聘人员学历、亲友关系、身体条件等符合《新员工录
用标准》,并签署面试意见,对面试结果负责;
4.1.2 主面试人责任制: 各专业主面试人负责应聘人员的专业面试、技能测试工作,签署面试意见 ,
对面试结果负责;
主招聘人及主面试人资格参照《专业主面试人管理规定》执行;
4.2 亲属回避制:全体员工的直亲、堂亲、表亲及姻亲关系求职,必须在求职表上注明,报集团董
事长特批,方可录用;
4.3内部优先制:用人部门需招聘人员时,优先在公司内部物色合适人选,参照《内部竞聘管理规
定》执行;
4.4 总经理见面会制: 公司所有员工须通过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见面会,否则不得办
理入司;
4.5招聘活动审批制:
4.5. 1各人力资源部组织大型专场招聘活动需提前报集团总部备案,对费用开支较大的项目,应进行
效果评估;
4.5.2 属各人力资源部招聘范围的驻外机构、职能部门等如需开展招聘活动必须先征得各人力资源部
负责人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招聘;
4.6 招聘周期标准:各人力资源部须在规定的招聘周期内完成招聘。招聘周期从各人力资源部负责
人对人员需求计划审核批准日起开始计算,标准按《招聘周期标准》(附件四)执行;
4.7 新员工录用标准: 公司人员录用标准必须符合《新员工录用标准》(附件三),特殊情况须提
请相关领导特批;
4.8 招聘流程:(见附件一:招聘工作流程)
5 激励措施
5.1 非应聘者品德素质原因,用人部门对已决定试用,参加入司培训(或发放预录通知单)的人员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