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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从业人员如何缴费和养老金如何计发?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和城镇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全省上一年职工社会平均工

资的 18%。自由职业者和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全部由本人缴纳,雇工由个体经济组织和本人共同缴纳

(目前,雇工本人的缴纳比例为 7%,以后随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的调整而调整)。参保人员达到国

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缴费满 15 年的,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

户养老金。缴费不满 15 年的,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职工缴费不满 15

 

年,其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发?

(1)1996 年 1 月 1 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累计不满 15 年的,退休后

 

不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1995 年 12 月 31 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在《实施办法》实施后,即 1998 年 1 月以后退休的,到

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 10 年不满 15 年的,按规定可以补缴到 15 年,退休时可以按月计发基

 

本养老金。

(3)1995 年 12 月 31 日前参加工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 10 年的,不能补缴。除按规定

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外,另按本人建立账户之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

 

年发给本人两个月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不同类型人员的养老金如何计算? 

1996

 

年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后参加工作的职工计发基本养老金的结构,各不相同:

(1)新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即所谓"新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

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20%,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帐户

储存额除以 120  

(2)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即所谓"中人")退休时: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

 

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一定比例的补贴和调节金。

(3)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 15 年的,退休时不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

 

本人。

(4)新制度实施前已经离退休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的调整办法。

  

即与其他离退休人员一样,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职工缴费同本人今后的养老待遇有什么关系?

个人账户的记入比例为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 11%,其中 2003 年度职工个人缴纳的 7%全部计入,然后

再从用工单位缴纳的 20%当中划出 4%计入职工个人账户;个体参保人员从本人缴纳的 18%当中划出

11%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是职工办理退休时计发养老金的主要依据。一般情况下,缴纳的养老保险

费时间越长、缴纳的工资基数越高、缴费额越大,个人账户储存额就越高,退休时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就

越多,反之,则越少。

 

企业和职工按什么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按当月工资总额的 20%缴纳,职工个人目前按本人月工

资收入的 7%缴纳。但当职工个人当年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的,按全省上

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缴纳,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0%的,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 60%缴纳(2002 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747

 

元)。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到 8

 

%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