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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化的名义

    据说英国公司里最崇拜文化,就连伊莉莎白女王过个生日,英国老板也要兴奋半天,
恨不得马上在当地同时搞个庆祝 party

,让异国雇员与女王同庆。至于《哈利 泼特》在中国

的大红大紫,则更成了英国绅士文化外交的刹手锏,逢人便称,书中魔法学堂里的氛围
和他小学时遭遇多么像。如果你能对英国文化有个切身的赏析,并能结合自身体会悟出其

 

高明之处,英国老板一定和你拜为知己。

  据说法国公司最讲究人情外交。你最好把自己的私人爱好、艺术品味、尤其是艳情史一
一公开,在供众人(主要是老板)赏玩后,你就成了老板的体己人,步步高升自然不成

 

问题了。这叫和老板交心。

  据说美国公司追求创意的无限可能性,只问结果,不问过程。所以个人英雄可以在美
资公司出尽风头。让道德走开,踩着别人的尸体爬上去,是部分人的成功捷径,只要不犯

 

法。

  我的老板告诉我,这叫公司文化。只有溶入了公司文化,才能把个人发展和公司发展

 

融为一体,事半功倍地青云直上。

  也就是说,如果我在英国公司,就要把《哈利 泼特》倒背如流,哪怕我认为它是一堆
粪便。如果我在法国公司,就必须把自记事起经历过的男女关系添油加醋拿出来娱人,情
节愈细致、愈离奇,便愈得其文化精髓。如果我在美国公司,就得注定狐独,并且时刻旁

 

顾左右,防患于未然,并且防人之心必须有,害人之心不可无。

  我的老板就这样文化了。公司外,他被认定为商界强人;公司之内,怡然自得,有种

 

关起门来做皇帝的权威。

  相比之下,我不够文化,始终无法通读《哈利 泼特》,无意提及过去的男友,更不想
时刻处于紧张的备战状态。
 
  庆幸的是,我永远有时间读自己想看的书,见自己喜欢的人,做自己喜欢的事。而我
的老板,则永远在为这种文化忙碌着,唯恐一抽身就和文化脱了节。此刻,21:00,老板

 

正在请大老板吃中国的螃蟹宴,和他交着心,顺便想争取到一个项目。

 

  而我呢,披着棉睡衣,蜷在沙发椅上写完了这个小东西,满心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