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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单据管理实施细则

1、

规范公司财务数据目的:
的填写、审核、保存于稽查,以利于公司往来帐目数据的追溯,特编制此管
理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财务有关的数据填写、审核、保存与稽查管理。

3、 权责:

3.1

采购部:负责 采购合同 /“

外发加工单 开立与审核;供应商 报价单 /

对账单 接手、复核、转交与保存;

3.2 

仓务部:负责销售《送货单》回签、保存与转交;生产部 成品入库单 /

领料单 接收、确认与保存; 材料入库单 与供应商 送货单 保存;

3.3

销售部:负责 送货单 /“

内部订单 开立与保存; 对账单 编制、审核、

回签跟进与转交;

3.4

设计开发部:负责 报价单 /“

生产工程单 开立、审核、呈交与保存;

3.5

” “

财务部:负责 采购合同

送货单 /“

对账单 等单据复核与保存;送货

单空白单据保存;

3.6

副总经理:负责 采购合同 /“外发加工单/

”“

供应商与销售 报价单 签批。

4、作业内容:
  4.1 销售部:

4.1.1 跟单员收到客户新订单后必须将其交于报价员核价,经相关人员签

批后,并跟进客户回复(“

报价单 客户必须签署与盖章);

4.1.1.1 报价的签批权限:新单或者更改工艺、材质或者尺寸之翻单:报

价员核价完毕,交副总经理审批。
  4.1.2

跟单员将客户订单转化成公司 内部订单 :

4.1.2.1“

内部订单 转化时跟单必须注明客户 P/O

及 内部订单 编号,若此

单为翻单,跟单员必须查找库存,减去库存量,若客户对品质有特殊要求,

应在 内部订单 上注明;

4.1.2.2“

内部订单 转化完毕,跟单员将客户订单、 内部订单 交副总审核,

经副总审核后方可下单(当产品库存量大于或等于 P/O

数时,跟单在 内部订

单 上注明提单号库存,并直接交于仓务部,无需开单生产,而由仓务部依据
《送货单》要求提库存出货;)

4.1.3

销售送货单:,跟单员需妥善保存,按规定及时编制 对账单 ,经

财务会计复核后,发送于客户进行对账,无误之对帐单需及时传真至客户签
署并盖章。
4.2 设计开发部:
 4.2.1

” “

” “

开单员收到 内部订单 或 补料单 ( 补料单 必须经总经理签批)后,

开立 生产工程单

4.2.2“

生产工程单 上必须注明 P/O 号,内部订单号;

4.2.3 可量化的物料工单上必须注明单个产品使用量及批量使用总量;
4.2.4“

” 

生产工程单 开立完毕,由开单员将其交于报价员审核开料数量;

4.2.5“

” 

生产工程单 保存时,开单员必须附上 内部订单 或者 补料单 ;

4.2.6

客户若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开单时必须在 生产工程单 上注明。

4.3 生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