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本厂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生产秩序,使人员、车辆、物品出
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凡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区均应遵守本制度,门卫人员有责任与权
利按本制度管理。
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 本厂员工
(一)员工进入工作区域限在上班时间内,节假日、公休日或下班后禁止员工进
入工作区域。
(二)员工进出公司大门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以便门卫识别。
(三)工厂关大门时间为 24 : 00 点(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24 : 00-
01 : 00 内回厂者记警告一次, 01 : 00 后回厂记小过一次处罚。
第四条 其它人员
(一)工程承包人及其雇用人员
工程承包人及其雇用人员需入厂区工作,先由工程承包人出示《进出车辆登
记》,经管理部主管签核。
( 1 )入厂:凭工程承包人的《进出车辆登记》核对无误后发给《外来工作人
员》临时证件。
( 2 )出厂:当日工作完毕出厂时,应交还《外来工作人员》临时证件后方可
放行,午间出厂用餐及工作中出入厂区时亦同。
(二)外来公务人员
厂商、顾客前来洽谈业务:来访者在大门门卫处填写『进出车辆登记』,并领
取『访客证』佩戴于胸前,由门卫指引进入厂区,门卫或前台总机人员以电话通
知接待部门或个人,来访人员如要进入车间必须经公司最高领导批准,并有被访
者陪同,若未有陪同而进入车间,门卫有权阻止,并追究来访者和被访者的相关
责任。
(三)参观人员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客人(包括国内和国外)如要入厂参观时,由接待人员
按规定的参观路线陪同,出入厂时门卫应作相关记录。
(四)员工亲友来访
(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等)和配偶来访时,生活上均由本人负责。
( 2 )管理类干部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等)和配偶来访需常住的,必须书
面申请经管理部主管批准,签订《员工家属住宿协议》,宿舍门卫详细登记。如
该家属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将追究申请人的责任。
( 3)其他亲朋来访只能在门卫室接见。
( 4)上班时间禁止私人探访。
车辆出入管理
第五条 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服从公司管理。一律限速每小时 20 公里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