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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加油站是石化销售系统面向社会,直接为用户服务的零售单位,服

务面广,政治性强。为了提高加油站的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做好石油商品的零售供应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集聚静电荷的特性。加油站

必须确立 安全第一 的思想,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保证安全

经营。

第三条 加油站要树立 用户至上 的观念,制订服务规范,推广礼貌用语,

提高服务质量,站容要整洁。

第四条 加油站必须建立从站长到每个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并同时制定考评办法和奖惩规定,确保本制度的

实施。

第五条 加油站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石油商品知识和用油机具知识,

掌握业务操作要领,熟悉加油站管理制度,并经过地区分公司以上的主管部

门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第六条 加油站工作人员要保持仪容整洁,佩带服务证章,礼貌待客,文明

经商,严格执行供应政策、价格政策及有关管理规定,严禁出售掺水掺杂和变

质油品。

第七条 加油站必须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减少商品损耗,降低流

通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八条 加油站必须严格票证、现金管理制度,做到手续完备,交待清楚,记

录清晰,帐实相符。

第九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加油站,必须符合设计和建筑规范要求,经过竣

工验收,达到设备配套、质量合格、资料齐全,方可投产。投产后,各种设备要

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维修管理制度。

第十条 加油站要在站的明显处悬挂中国石化销售公司颁发的统一标志,用

以加强职工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工作质量,维护行业信誉,增强行业团结

(标志直径为 100-150 厘米)。标志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制作,悬挂

安全可靠,经常保持清洁完整,维护企业标志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