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现金流量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现金流量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落实预算管理责任,建
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责任制,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 本规定涵盖了公司工程(包括二期工程)、劳务、燃材料采购、工资及奖金
发放、资金调度、成本费用开支等现金管理,规定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现
金流入和流出的具体内容和编制方法,明确各归口部门在现金收支过程中所
负的责任和行使的权限,同时也规定了日常现金流量管理的具体要求。
2.2 公司的现金流量管理,仅指狭义的货币资金管理,即包括库存现金、银行
存款、银行汇票等管理。
3.
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务通则》、
《企业会计制度》,《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公司预算指标及其管理责任划分实施细则(暂行)》、
《公司费用开支管理规
定》和 2003 年 11 月 23
日董事会二届十二次会议批准的《会计政策》。
4.
编制原则
4.1
公司的现金流量管理是通过现金流量计划进行控制。
4.2
“
”
公司采取 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统筹调剂、综合平衡 的管理原则,公司及
所属各部门的各项资金收支均应纳入现金收支计划管理,各部门应按时编制现
金流量计划报公司财务部。
5.
现金流量计划分为年度和月度现金流量计划
5.1
年度现金流量计划编制
每年 10 月份,各部门应提供下年度经费用归口分管领导审核的分季用款计划。
财务部在分析和平衡基础上,编制下年度现金流量计划和分季现金流量计划,
财务部将编制完成的现金流量预算和编制说明报送管理策划部。管理策划部审
核后,报预算管理委员会,经审查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财务部根据董事会批
准后的现金流量下达给各部门。
5.2
月度现金流量计划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