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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金流量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现金流量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落实预算管理责任,建

 

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责任制,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 本规定涵盖了公司工程(包括二期工程)、劳务、燃材料采购、工资及奖金

发放、资金调度、成本费用开支等现金管理,规定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现

金流入和流出的具体内容和编制方法,明确各归口部门在现金收支过程中所

 

负的责任和行使的权限,同时也规定了日常现金流量管理的具体要求。

2.2 公司的现金流量管理,仅指狭义的货币资金管理,即包括库存现金、银行

 

存款、银行汇票等管理。

3. 

 

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务通则》、

《企业会计制度》,《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公司预算指标及其管理责任划分实施细则(暂行)》、

《公司费用开支管理规

定》和 2003 年 11 月 23

 

日董事会二届十二次会议批准的《会计政策》。

4. 

 

编制原则

4.1

 

公司的现金流量管理是通过现金流量计划进行控制。

4.2

公司采取 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统筹调剂、综合平衡 的管理原则,公司及

所属各部门的各项资金收支均应纳入现金收支计划管理,各部门应按时编制现

 

金流量计划报公司财务部。

5.

 

现金流量计划分为年度和月度现金流量计划

5.1

 

年度现金流量计划编制

每年 10 月份,各部门应提供下年度经费用归口分管领导审核的分季用款计划。

财务部在分析和平衡基础上,编制下年度现金流量计划和分季现金流量计划,

财务部将编制完成的现金流量预算和编制说明报送管理策划部。管理策划部审

核后,报预算管理委员会,经审查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财务部根据董事会批

 

准后的现金流量下达给各部门。

5.2

 

月度现金流量计划编制